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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机构 | 办公室 | 发布日期 | 2026-02-15 |
| 文号 | 师市发〔2026〕12号 | 标题 | 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批复 |
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批复
师市应急管理局:
你单位报请的《关于对北泉镇阳光社区锦绣花园20#、21#、24#、25#高层住宅及东城街道63社区畅和税苑72#、73#高层住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请示》已收悉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对北泉镇阳光社区锦绣花园20#、21#、24#、25#高层住宅及东城街道63社区畅和税苑72#、73#高层住宅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。
二、请你局会同消防救援局等单位按照《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清单》(详见附件),及时跟进隐患整改和监督工作,对重大火灾隐患已经整改复查,并符合销案、摘牌要求的,向师市书面报告销案、摘牌建议。
此复。